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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本科生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工作职责条例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10-27 】

新闻摘要:园艺学院 本科生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工作职责条例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班级工作,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总共9人)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我院本科生班级工作

园艺学院本科生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工作职责条例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班级工作,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总共9人)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我院本科生班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团支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最基层一级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在院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被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的半数,才算当选,每届支委会任期一年,产生构成以后必须报学院团总支备案。团支部委员(总计4人):团支部书记(兼心理委员)、副支书(由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第三条 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院团总支领导和院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必须由小班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届支委会任期一年,具体职务可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生构成以后必须报学院团总支备案。班委会班委(总计7人):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班级安全委员)、副班长(由团支部书记兼任)、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纪检委员(兼青先小组长)、女生委员、文体委员。
第二章团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职能
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大会团会之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大会决议的精神和团的有关规定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并团结带领他们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完成学校各级组织所分配的工作而努力奋斗。团支部委员会作为团支部的核心,其基本职能是:
1、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2、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同学的思想善和动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团员之间密切配合,竞争,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任务。
4、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大型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出席上级团员大会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并移交团员大会讨论确定。
5、拟定团员大会的工作报告,组织上好团课,负责开好支部扩大会议、团小组长会和团员大会。
6、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上交。
7、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培养团员青年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引导团员青年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
8、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班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
9、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
第五条 团支部书记(兼任副班长、班级心理委员)职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并与班长相互协作,共同建设班级;
2.协助院团总支,组织开展“五四”评优、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等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
3.参加学院团总支相关会议,记录并向本支部同学传达会议精神;主持团支部团会、团日等活动,在班主任指导下,负责团支部的换届工作;
4.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同学中出现的心理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学院辅导员报告;
5.在综合测评、“三好生”评选、奖学金评比工作中,担任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6.毕业生班级团支部书记为毕业生工作小组成员,并协助班长开展本班毕业生工作;
7.完成院团总支安排的各项团务工作。
第六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协助院团总支组织部和团支部书记,开展“五四”评优、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等工作;
2.负责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的收缴工作;
3.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部团会、团日等活动,负责会议和活动记录;
4.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七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中央精神,关注时事热点,开展理论学习与理论宣传;
2.宣传本团支部的工作和优秀团员事迹,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3.负责本班对外宣传工作;
4.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三章班委会及委员工作职责
第八条 班委会工作职责
1.协助班主任考勤考纪,切实掌握学生的到课率与各科学习成绩。督促学生按时交作业,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
2.配合班主任进行法制教育和校风校纪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对违反法纪、规章制度的学生提出批评与处理意见,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3.召开班会,办好板报、墙报,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开展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
4.负责安排执勤,组织学生轮流值日,并负责领取、分发教材、资料及办理有关证件。
5.指导与检查小组长及宿舍长的工作。
第九条 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班级安全委员)职责
1.全面负责班委会工作和班级学风、班风建设,并与团支部书记相互协作,共同建设班级;
2.负责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提交班委会审议;
3.参加学院相关会议,记录并向本班同学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并主持班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班委会的换届工作;
4.在综合测评、“三好生”评选、奖学金评比等工作中,担任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5.毕业生班级班长为学院毕业生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就业信息传递等毕业生工作;
6.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7.化解同学之间的争议和矛盾,引导同学通过正当途径、以正确方式反映意见;
8.完成学院和院学生会安排的各项班务工作。
第十条 学习委员职责
1.协助班长负责本班的学风建设工作,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开展课堂考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2.协助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承担本班同学成绩核对、学分清查、传达教务管理通知等工作;
3.收集同学对老师讲课、课外指导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授课教师、班级导师和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沟通教学双方意见;
4.开展学习竞赛和学科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5.在综合测评、“三好生”评选、奖学金评比等工作中,担任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6.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文明寝室”的创建工作,做好寝室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本班同学所在寝室的寝室长工作,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寝室安全工作;
3.协助班长负责管理班费收支,定期向本班同学公布;
4.负责班级后勤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组织班级体育锻炼,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体质;
2.开展校、院运动会及各项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3.关心和支持院体育团队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文艺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进同学友谊;
5.组织文艺活动;
6.关心和支持院文艺团队工作;
7.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纪检委员(兼青先小组长)
1.负责本班学生课堂纪律的检查工作,使之形成良好的学风。
2.积极配合校、院纪律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学院推荐党校学员工作;
4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女生委员
1.按班委要求,以身作则,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团结本班同学,关心、帮助、协调好女同学之间关系。
3.积极配合校、院女生工作。
4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与绩效奖励
第十五条 担任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是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开展班级建设的重要形式。全体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应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职尽责,服务同学,锻炼自身,增长才干。
第十六条 各班级应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数,配备班级委员和团支部委员,不得擅自变更职数配置和职责范围。
第十七条 学院参考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评比结果,结合各班级在“园艺学院网页”上的工作展示情况,依据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对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学院除“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等校级评奖评先工作,还通过在学院开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学生活动积极分子等院级评奖评先措施,对包括班委会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在内的全院同学予以激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由园艺学院团总支负责,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本条例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园艺学院团总支
园艺学院学生会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