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园艺学院关于党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换届调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学生组织遴选产生了部分主要学生干部。现学院党委、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学院第十七届党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进行补录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志香
副组长:李瑜、李越、易滢瑾
成 员:刘一璇、肖梦洁、魏志幸、秦迟
二、补录范围
(一) 党建服务中心工作部门
青年先锋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二) 团委工作部门
1.组织部:主要负责人1名,负责人2名;
2.传媒中心:负责人2名;
3.第二课堂运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1名;
4.创新创业部:负责人1名;
(三) 学生会工作部门
1.办公室:负责人1名;
2.文艺部:负责人1名;
3.学习部:负责人1名;
4.体育部:负责人1名;
三、产生办法及相关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产生办法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学院补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确定候选人,候选人进行陈述答辩,答辩完成后通过全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学上进。以学习为本,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学风优良,追求卓越,成绩优异;
3)勇于担当。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讲奉献、办实事、求实效;
4)作风优良。谦虚谨慎,集体观念强,坚持以同学为中心,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同学意见。品德高尚,模范履行团学干部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申请人政治面貌须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学习成绩:自然年(学工系统团内评优处查看)必修加权成绩或本学年(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本学年(2023-2024学年)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团委部门补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30%-50%且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3)工作经历:各部门补录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须为2022级或2023级学生,具备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级党委、团委、学生会部门工作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四、补录工作日程安排
9月23日晚上22:00前,申请者填写《园艺学院第十七届党团学生会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园艺学院第十七届党团学生会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报名表》(附件2),将两个文件放入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压缩包命名为“推荐班级/部门名称+专业年级+姓名+学号”格式,发送至邮箱:2445872078@qq.com。加入答疑QQ群(群号:913068586)。
9月23至24日,补录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学院各工作部门补录主要学生干部候选名单。
9月26日(暂定),学院第十七届主席团组织面试考察、遴选,产生学院党团学组织各工作部门补录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问答环节”,陈述时长不超过3分钟,面试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候选人不得出现拉帮结派、贿赂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学院学生干部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28-86293611。
3、补录的学生干部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学院将根据试用期表现决定是否最终正式聘用,最终结果将另行公示。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补录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园艺学院党团学组织补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