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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 四川农业大学校赛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9-26 】

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创实践育人成效,现将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4月。

二、参赛对象

2025年 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决赛的2025 年 6 1 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 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 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三、参赛组别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论文质量、数量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 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 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不超过15000字)。作品可包含已被采用的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有较强的论文支撑。

3.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分为 A、B两类,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有专利技术等成果支撑。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 以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形式参赛。

个人作品: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人;凡作者超过 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

1.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人数限定在3—10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作品必须是距 2025年 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 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参赛作品不得舞弊、抄袭、作假,不得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二)参赛要点

突出学生主导,综合考察作品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如物理一作论文质量、数量);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如调研报告被采纳应用和反馈情况,物理一作论文数量与质量);

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一作授权专利情况、专利应用落地情况和社会经济效益等)。

三)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必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 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五、赛程安排

)学院初赛(9月5日-10月14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获得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且有新进展、新成果的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省赛排位争夺赛,不再参加校赛评奖,不占学院指标。团队负责人加入历届获奖 QQ 群:347819773。

2.参与院赛选拔团队负责人加入QQ交流群:801245694,在10月5日12:00前,参赛团队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将以下材料发送邮箱3472893369@qq.com(邮件以“项目名称+团队负责人”形式命名):

推荐校赛的作品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类须提交作品详细介绍、发表论文、专利证明等材料,哲学社会科学类须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学院参赛作品及拟推校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

②邀请历届“挑战杯”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作品参赛:历届省赛二等奖及以上且有新进展、新成果的项目可直接填写历届获奖作品汇总表( 附件3), 此类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参加省赛排位争夺赛,不再参加校赛评奖,不占学院指标。

二)校区复赛( 10月15日-10月31日)

1.重点资助项目可直接参加校区决赛,未通过校区决赛视为考核不通过,停止资助,全校总决赛获奖扶持金为1000元,省赛获奖扶持金为 2000元,国赛获奖扶持金为 3000元,均以报账形式发放。2.经专家评审后,各类别按不超过50%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区决赛。

2.经专家评审后,各类别按不超过50%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区决赛。

三)校区决赛( 11月1日-11月30日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校区决赛按照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科技发明类作品分赛道按照 “5+3 模式”答辩,每件作品答辩人不超过3人。各赛道经评委合议商定后,推荐不超过50%作品进入全校总决赛。

2.根据校区决赛成绩确定进入科创训练营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集体辅导和一对一辅导。

四)全校总决赛( 暂定 2025年3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各学院指导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

2.分赛道进行答辩,评委合议商定获奖名单和进入省赛训练营名单。

五)省赛项 目培育(2024年12月下旬-2025年4月)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入围校赛作品将按照入围校赛半决赛作品数量的3%、8%、24% 、65%的比例(参照国赛标准)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