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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9-26 】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相关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全日制本科(不含留学生及进修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园艺类所有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仅限台沃集团奖学金)。

3.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2.台沃集团奖学金:参评学生为2022级本科生及园艺类所有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习勤奋,热爱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达425分以上或英语四级430分以上;在园艺类实践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者优先。获奖学生每年寒/暑假奖励一次到企业参加一周的实践机会。

3.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参评学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位点小者优先。陈育新二等奖学金金额较高,学院将组织公开答辩,择优遴选,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当学年内,以上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且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8名 (标准5000元/人)

2. 台沃集团奖学金(院级):本科生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标准2000元/人;研究生6名(男生3名、女生3名,标准5000元/人)

3. 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校级):2名 (标准6000元/人)

4.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校级):6 (标准2000元/人)

5.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校级):2名(标准2000元/人)

三、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926日-10月10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小班审核推荐。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台沃集团奖学金填写附件2:《台沃集团奖学金统计表》,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填写附件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附件1),并将电子档发送到1404145803@qq.com(台沃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材料交至5-204易老师处),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XX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于10月11日中午11:00--12:00交至5-206。

2.10月11-16学院审核,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17-18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校级社会捐资拟评人选学工系统进行填报、班主任审核

4.10月18-20 学院学工系统审核,上报学校。

5.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5,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原则上奖学金与奖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可以重复获得。

园艺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