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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10-16 】

2025届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
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
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推荐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一)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要符合评选条件,综合考察。

 (二)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学院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申报,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

 (三)2023年11月4日至11月20日: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
 (四)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9人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33人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各小班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4% 评选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按毕业生人数的4% 评选。

五、相关要求

1. 严格掌握标准。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

2. 规范材料报送。规范材料报送。加强对材料文字、格式和事迹材料的审查把关(避免相关信息及审核时间填写错误、格式不统一、学院盖章缺失、个人事迹描述敷衍、存在错别字等问题)。
   3. 请以小班为单位在2024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将经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交至5-206,电子档发送至1404145803@qq.com。

园艺学院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1.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

3.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