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为奖励品学兼优、热爱园艺且有科研潜力的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推动园艺学院教学、科研及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园艺学科建设及专业人才培养,缤纷园艺(中国)有限公司在我院特设“缤纷助学金”。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缤纷助学金”管理办法》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4-2025学年度“缤纷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二年级及以上在籍脱产学习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4-2025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须在读期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3.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4.本科生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须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评审办法
1. 研究生以本学年已认定的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成绩作为重要参考。
2.本科生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8名,奖励金额2500元/名。具体指标分配数为:本科生9名;研究生9名。
四、其他
学年内,原则上通过专项计划入学或获得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缤纷园艺助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五、日程安排
1.11月26日前:学生向小班提出申请和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小班根据申报材料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每班推荐0-1人参评。小班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交至5-2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70978042@qq.com。
2.11月29日前: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
3.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六、材料报送
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需要向资助方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表(附件1,要求手工填写);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院公示截图)。
联系人:易滢瑾;QQ:670978042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缤纷园艺助学金”申请表
园艺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