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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论文送审及答辩安排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公室  审核人:汪志辉  【 发布日期:2025-03-07 】

各二级学科、导师、研究生: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学位答辩及授予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论文送审及答辩安排相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环节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负责人

2月28日前

答辩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者,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下同)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答辩申请

研究生

导师完成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及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结论

导师

3月14日前

预答辩

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按学校统一盲评格式编辑的学位论文预审稿

研究生

3月16日前

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预审稿

导师

3月17日前

在系统中录入预答辩安排,方便开展督导督查

教务员

3月21日前

二级学科组织完成硕士预答辩,博士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博士预答辩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3名校内外博导组成,硕士预答辩专家组须由本学科不少于3名校内外硕导组成。

二级学科点

导师

研究生

4月4日前

复写率检测与论文送审稿确认

通过预答辩者,依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系统中提交学校统一盲评格式编辑的学位论文送审稿(初稿)

研究生

4月6日前

导师登录系统完成送审稿审核

导师

4月7日

系统中下载送审稿进行复写率检测。博士论文复写率应低于10%、硕士论文复写率应低于15%

教务员

4月11日

论文双盲送审

学校抽检的博(硕)士论文完成平台送审

研究生院

4月11日

学院统一组织校外专家双盲评审,均为校外专家评审,硕士论文评审专家为2名硕导及以上

教务员

4月25日

评阅结果判定

评阅结果均≥75分,评审通过;有1份60-74分,其余≥75分,导师提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安排复审

导师

教务员

5月1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l 学生需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专家,答辩汇报时还应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

l 答辩安排由各二级学科组织安排,并提前3天报学院,教务员将安排情况录入系统

l 博士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正高且博导的专家组成,其中2名为校外专家;硕士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硕导组成(专硕还应有外聘导师且非答辩人校外导师参与),主席为高级职称专家

l 根据答辩表决情况,教务员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判定结果

二级学科点

导师

研究生

教务员


5月15日

学生材料提交

档案袋1和档案袋2的相关材料交至5教204(具体细节与要求见后续QQ群通知)

研究生

教务员

学位论文定稿上传系统,导师进行审核

研究生

导师

l 博士生简况表和按模板编辑的简介PPT与论文摘要

l 系统录入申请学位相关成果信息

l 《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成果证明附件(纸质版标注对应章节与创新点序号;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文章题目或成果名称”)

博士研究生

5月16日

终稿形式审查

l 审核论文终稿(纸质版、电子版)授权页师生是否已签名,授权页是否按限制级学位论文审批情况进行标注,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学校规范

l 学位论文终稿复写率检测

教务员

5月23日前

材料提交

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到研究生院

学位分委员会



园艺学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