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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公室  审核人:袁志香  【 发布日期:2025-03-12 】

全体研究生:

长期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私自校外含学校教师公寓,统称校外租房住宿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院特就有关研究生校外住宿的纪律和要求再次明确通知如下:

1.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居住。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申请备案手续,提交《校外住宿备案表》附件1。备案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注明申请理由、住宿地点需精确到门牌号、本人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监护人同意,导师签字,报学院审批备案。

2. 提交《校外住宿承诺书》附件2:由本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

3. 每次申请外宿时间段仅限一学期,一学期后,若还需在外居住应重新申请。若本学期内校外住宿地有变更,需重新申请备案。

4. 根据上级要求,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应避免C级、D级危房,或位于行洪河道或易发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危险区域。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5. 材料提交时间地点:2025年3月18-20日,5教204。





园艺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