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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 发布日期:2020-03-04 】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论文送审资格申请及线上审查

4月20日前完成。各院所可先将通过名单交研究生院。毕业研究生可通过QQ等在线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视疫情防控情况可正式开学后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在院所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前完成即可。

(二)学校送审论文提交及审核

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sicau.edu.cn)进行,原则上4月30日前完成。学校论文送审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在线进行。

(三)院所学位论文送审

5月30前完成。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或其他第三方论文送审平台进行。使用其他平台送审的,评阅结果要确保能及时导入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

(四)论文答辩及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中旬前完成。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做好预案。若不能进行现场答辩,各院所在保证答辩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也可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毕业典礼暨授位仪式

拟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届时再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院所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授位工作,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系统谋划,提前制订好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本单位毕业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学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导师负责。导师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关心研究生思想和健康状况,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强力支撑和帮助。

(三)确保质量。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切实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论文质量,杜绝问题论文。严明纪律,确保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公正公平开展工作,保障答辩质量。

(四)顺利毕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等工作给予及时关心和指导。各方责任人同心协力,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