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29日,学院党委召开院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条例》的具体内容。
学习会上,院党委书记袁志香领学了新修订的《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了解读。她谈到,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条例》作了修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习会上还对各支部就《条例》的学习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