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党员: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登记报送党员转接信息登记表(5月31日前)
请各毕业班准确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各小班班长为第一责任人,团支部书记为第二责任人),确认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5月31日15点-17点将登记表和电子档(附件1,要求毕业生党员签字)交5教108办公室。
(二)审核、打印办理介绍信(6月1日—7日)
学院审核上报学校,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统一打印、办理转校外的介绍信。转校内介绍信由分党委自行打印、派遣。
(三)领取介绍信(6月7-9日)
学院到学校领取介绍信和介绍信专用信封。
(四)做好介绍信领取记录(6月9日—11日)
学院将介绍信和专用信封分发给学生,务必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附件2,小班也按照要求统一填写)。学生阅读信封背面的“党员须知”。在90天内需要重新开具介绍信的,由分党委负责办理,并备注在《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中,存档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妥善保管。
(二)介绍信有效期为玖拾天,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
(三)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五)转雅安市外的,分党委根据雅安市分发号段编号;转雅安市内的,根据组织部分发号段编号;转校内的,由学院自行编号盖章;特别提醒,继续在我院攻读研究生的同学,不需转接组织关系,但也需要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转接校内和雅安市内的需将转接信息包拷贝给党员个人,党员报到时将信息包拷贝给转入单位党组织。
(六)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贰零壹柒年陆月。
(七)请各班级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错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附件:1.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
2.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领取登记表
园艺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常见写法
1、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成都地区大学)——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
2、西南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3、西南科技大学——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4、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
5、武汉理工大学——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6、华南农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7、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8、北京林业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注:毕业生党员考取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咨询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