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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学生部门联系小班班(团)委办法(试行)

作者:    【 发布日期:2013-10-11 】

新闻摘要:园艺学院 学生部门联系小班班(团)委办法 (试行) 为协助各小班更好的开展班级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实做到服务同学,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使园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先锋队真正成为沟通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桥

园艺学院

学生部门联系小班班(团)委办法

(试行)

为协助各小班更好的开展班级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实做到服务同学,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使园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先锋队真正成为沟通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同时规范学院对各小班班(团)委员的考核制度,特此制定园艺学院各部门联系小班班(团)委办法。

一、部门联系小班班(团)委

学院部门

小班班(团)委

备注

主席团

班长、支书

创新工作部

班长

组织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组织委员

传媒中心、宣传部

宣传委员

组织部、青年先锋队

纪检委员

学习部

学习委员

文娱部、体育部

文体委员

学生会办公室

生活委员

文娱部

女生委员

二、实施办法

1、各部门根据工作内容联系小班班(团)委员,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同时指导小班开展相应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小班委员根据班级需要提出方案,相应部门协助开展工作。

2、各部门只能联系小班相应班委,如需联系班长、支书由部门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老师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3、部门两个或以上联系同一班(团)委员的根据各自职能分开管理。

4、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由老师或主席团临时指定联系委员。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园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园艺学院团总支

园艺学院学生会

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