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支部:
现将2017-2018学年度(下)团内信息统计、团费收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信息统计
请各支部按照支部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下)团内信息统计表》(附件1)。
二、团费收缴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第五条: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要求,本学期团费收缴标准如下:2014级同学因上学期已缴纳团费,故本学期不用缴纳,2015级—2017级同学按学期缴纳,1.2元/(人·学期)。
请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收齐团费后,将团费和附件1的电子档及纸质档于4月11日下午18:30-19:30交至学生会办公室(5教104)。
园艺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下)团内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