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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行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3-08 】

都江堰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

为确保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

一、院内初赛(37-14日)

二、校内预选赛(315日—19日)

1.312日下午四点前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7-504电子版发至380681020@qq.com315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拟推作品名单电子版(附件1)发校团委双创部邮箱:2264077501@qq.om,都江堰校区由校区团委自行安排。

2. 316日前:确定作品分组和单件作品主审评委。

3. 319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推荐作品交至校(区)团委双创部,需提交电子、纸质版(一式5份,简装版打印,附件2、附件3)和展评海报电子版(附件4)。

4.学院可推荐0-2件作品参赛,一类重点项目不占学院指标,此外大赛主委会根据上届“创青春”省赛获奖情况和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对参赛作品数进行适当调剂,具体明细见附件5

5.推荐作品数只涵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在校研究生和博士参赛不占学院指标,创业实践挑战赛不占学院指标(毕业三年内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赛,计划书在330日前上报,团队直接参加全校总决赛)。

6. 319日:各校区完成对竞赛申报作品和作者的资格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送审。

三、校区复赛(319日—324日)

1.319日—23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2.324日:各校区统计复赛成绩,各类别作品按分配奖励指标(另行通知)择优参加校区决赛。

四、校区决赛(44日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作品(三类)参加校区展评,并接受评委和观众现场质询。

   2.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类和公益创业类作品参加答辩,每件作品不超过4人参加答辩,评委合议商定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名单,并推荐参加全校总决赛的作品。

五、全校总决赛(413日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补充完善。

2.分别举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的全校总决赛,每件作品不超过4人参加答辩,评委合议商定获奖名单和推荐省赛作品名单。

3.430日前,在专家指导下,对推荐省赛作品进行补充完善。

六、省级和全国比赛(5月—11月)

附件:1.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拟推作品汇总表

2.2018年“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申报书

3.2018年“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申报书格式

4.展评海报模板

5.各学院推荐参赛作品数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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