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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5-12-19 】

各系室、各党支部、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本级《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就2025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岗教职工年度师德评价考核

(一)考核内容: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

(二)考核方式

1.填报考核表:在岗教职工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中对个人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评。

2.系室考核:各系室经教师自评、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评议等程序,确定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评价考核等次建议。初步考核结果在系室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按程序及时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进行复核。考核结果以系室为单位12月22日(周一)12点前交至党委办公室李瑜处

3.学院复核: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12月23日对各系室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复核结果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审定。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师生赞誉,并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 30%。遵守师德规范,完成岗位工作,没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可确定为“合格”等次。对出现情节较轻的师德失范行为,或在广泛征询意见时普遍认为其师德表现与本细则师德评价考核内容中的正面要求存在差距的,师德评价考核应确定为“基本合格”。对出现情节较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师德评价考核应确定为 “不合格”。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

(一)分组及联系领导

第一组:党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联系领导:院长 汪志辉  纪委委员:王小蓉

第二组:茶学系

联系领导:党委书记 袁志香  纪委委员:王小蓉

第三组:果树学系

联系领导: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龚荣高

纪委委员:谢徽

第四组:蔬菜学系

联系领导:副院长 孙 勃    纪委书记:龚荣高

第五组:合同制人员

联系领导:党委书记 袁志香  纪委委员:谢徽

(二)考核完成时间:2025年12月26日(周五)下班前

(三)考核要求:

1、每个参与年终考核的教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年度工作PPT汇报,时间5分钟

2、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原则上按系室(不含1-11月退休人员)总人数的20%评定。

3、各系(室)考核,请负责人提前与联系领导确认考核时间。

、院领导年度考核

(一)时间: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4点(暂定)

(二)地点:5教217

(三)要求:请全体教职工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加。

四、系(室)负责人和师生党支部书记考核

(一)时间:2025年1月9日(周五)上午9点(暂定)

(二)评议考核要求

1.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工作述职PPT汇报,时间5分钟

7.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原则上评价为等次的不高于35%、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不低于15%

四、其他要求

1、教职工个人考核登记表一律使用A4纸打印,原则上不再增加附页

2、教职工个人考核登记表和系室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以系室为单位于12月26日12点前交至党委办公室(5-206)李越老师处      

3、本年度业绩分低于12分的教学科研岗人员(名单稍后发给相关老师),本人深入分析具体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经本人签字由学院商议决定年终奖的发放。

4、在考核中初步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学校。


园艺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1.教职工年度师德评价考核结果汇总表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4.教职工2025年度考评结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