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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科研副产物处置情况公示
根据校发[2023]31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近期科研副产物(品)处置情况公示如下,如发现有违学校工作规定的,请5月16日前向学院行政办反映,办公电话028-86291840,办公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五教204办公室。
公示内容如下:
副产品(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处置时间
处置形式
处置原因
樱桃
斤
135
18.7777
2535
2026.04.10至4.24
出售
试验结束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二0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