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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二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审核人:袁志香  【 发布日期:2026-08-17 】

2027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7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7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二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二)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计1件专利。

、时间安排

1.2026年9月4日前请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将论文原文,专利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2670116545@qq.com。

2.2026年9月5-9日.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于院网公示。

3.2026年9月10日,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至学校。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兰老师,028-8629361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园艺学院团委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