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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艺学院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审核人:袁志香  【 发布日期:2026-09-16 】

全院各小班: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9月16-18

1. 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机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督察组,并公示。

2. 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

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均申请认定,则应回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参与本年度认定的学生应当回避)。各小班将小班评议组名单以及本班评议会议时间地点班主任签字后的扫描件)9月17上午10:00前发送至1404145803@qq.com邮箱。

3. 学院选派督察员,并公示。

4. 召开班主任、各小班班长(团支书)认定工作培训会。时间:9月17日中午12:30;地点:5217

二、9月16-9月20

学生申请,各小班班主任组织小班评议组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在小班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1。无异议后于9月2020:00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班评议评分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班主任签字)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档发送至1404145803@qq.com邮箱。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在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须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完成填写后打印学生填写承诺并签字、班主任签字,于9月30日前交学院5206办公室。

三、9月21-9月24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小班评议结果。

四、925

学院完成认定工作,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报校区学生管理部门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其他助困类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2、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3、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9.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说明(学生用)



                                  园艺学院

2026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