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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5-2026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审核人:袁志香  【 发布日期:2026-09-30 】

全院各小班、全体同学: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度“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台沃集团奖学金”2项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全日制本科(不含留学生及进修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园艺类所有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仅限台沃集团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三)评选条件

1. 台沃集团奖学金:参评学生为2024级本科生及园艺类所有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习勤奋,热爱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达425分以上或英语四级430分以上。研究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研究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突出的学术科研能力与较强的实践本领,且须通过现场答辩考核。

在学院建设、学生管理、公益事业、社会声誉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带头组织并在园艺类实践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高级别奖励者优先。

获奖学生每年须到企业参加一月及以上的实践实习。

3. 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参评学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课程成绩位点小者优先。陈育新二等奖学金金额较高,学院将组织公开答辩,择优遴选,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当学年内,以上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且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二、评选名额

1. 台沃集团奖学金(院级):本科生5人,2000元/人;研究生8人,5000元/人。原则上男女生人数保持均衡。

2. 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校级):2名 (标准6000元/人)

3.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校级):5名 (标准2000元/人)

三、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9月30日-10月1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小班审核推荐。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台沃集团奖学金填写附件2:《台沃集团奖学金统计表》)。并将电子档发送到1404145803@qq.com(台沃奖学金研究生申请材料交至5-204易老师处),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XX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于10月10日中午11:00--12:00交至5-206。

2.10月11-16日 学院审核,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3.10月17-18 校级社会捐资拟评人选在学工系统进行填报、班主任审核。

4.10月18-20日 学院学工系统审核,上报学校。

5.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3,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原则上奖学金与奖学金、奖学金与高额助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可以重复获得。

园艺学院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2025-2026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台沃集团奖学金统计表

附件3:感谢信格式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