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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二批“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院党办    【 发布日期:202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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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小班、全体同学: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蜜雪冰城奖助学金2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八桂川缘助学金

全校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蜜雪冰城奖助学金

根据捐资方要求,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农学院、园艺学院、食品学院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农学院、园艺学院、食品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八桂川缘助学金

学院可推荐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四)蜜雪冰城奖助学金

蜜雪冰城奖学金:园艺专业10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

蜜雪冰城助学金:园艺学院2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一)八桂川缘助学金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二)蜜雪冰城奖助学金

1.蜜雪冰城奖学金

(1)符合学生表彰奖励参评基本条件;

(2)入学一年以上,热爱祖国,刻苦钻研,学风严谨,综合表现优秀;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优先;

(4)党员、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优先获得;

(5)在相关科研项目领域有突出研究者优先获得;

2.蜜雪冰城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努力学习,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2)在同等条件下,单亲家庭、孤儿、特殊困难群体、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推荐;

(3)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行动。

三、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0月21日-10月23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小班审核推荐。以小班为单位10月23日中午11:00--12:30将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参考附件4)及证明材料交至5-206,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1404145803@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XX奖学金申请材料)。

2.10月24-27日 学院审核,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

3.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5,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原则上奖学金与奖学金、奖学金与高额助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可以重复获得。

园艺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1: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蜜雪冰城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蜜雪冰城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申请表样表

附件5:感谢信格式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