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现将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群体学生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当前已休学的、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参评学年处分未解除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资助金额
一等助学金4900元/生年;
二等助学金3700元/生年;
三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2、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学院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的名额(共计277个),学院将按学校分配原则分配至各小班(附件3)。2024-2025学年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至原学院,该类学生在原班级进行评定。
三、申请条件
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勤奋努力。
3、家庭经济困难(2024-2025年度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上一学年度至今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1、评定办法: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班评议组根据助学金申请人的情况,按五个指标(家庭经济困难程度1的分值直接引用贫困认定的分值)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百分制) ,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2、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直接参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值) ;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
(3)政治思想素质P;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
(5)生活节俭程度F
指标权重: I:S:P:M:F=0.5:0.2:0. 1:0.1:0.1
3、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班评议组负责打分评定,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并填写《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见附件1),班主任签字。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10月13日-10月15日
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申请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审核评议,在小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中午12点前各小班将班主任签字的《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2025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档(发1404145803@qq.com,文件命名如“园艺202201国助材料”)。
2、10月16日- 10月18日
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校资助办。
六、严格评审要求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等额评审的方式产生受助对象。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将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结余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七、注意事项
1、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可升档。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各班根据班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情况进行指标分配,最终各班的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三等国家助学金评定数量应相等(特定划分等级除外)。
2、各小班要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凡获助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凡获助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4、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获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附件1:2025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议打分表
附件2: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3:名额分配表
园艺学院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