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缤纷助学金”定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热爱园艺且有科研潜力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学制内,参加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三年级在读本科生和在籍脱产学习的二年级研究生)。根据《缤纷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5-2026学年度“缤纷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在籍脱产学习研究生。学制内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在SCI、CSCD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有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本人具有证书的物化学术成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本科生在2025-2026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在读期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测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当学年内,通过专项计划入学或获得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本科生不再申请“缤纷园艺助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院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8名,奖励金额2500元/名。原则上,指标分配数为:本科生9名;研究生9名。
四、日程安排
1.12月3日前:完成助学金申请表填写(附件1),并将纸质档材料交至5-2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70978042@qq.com。
2.12月5日前:学院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
3.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五、材料报送
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需要向资助方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1,要求手工填写);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仅对本科生);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院公示截图)。
联系人:易滢瑾;联系电话:028-86291840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缤纷园艺助学金”申请表
园艺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